- 中市國高中課輔鐘點費7月1日起調升,國中每節540元、高中660元
- 工會批未溯及既往,桃園已追溯至2月生效
- 工會指調幅僅1.2倍,未依加班費1.33倍計算
- 幼兒園及國小課後照顧鐘點費未調高,工會批教師勞動廉價化
- 教育局稱涉及收費與繳費流程,將滾動檢討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市教育局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調升國、高中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教師授課鐘點費,同步修正相關規定。國中由每節450元調升至540元;高中由550元調升至660元;高中附設國中部得依授課時間彈性調整,每節50分鐘最高可達600元;高中重修及補修課程亦同步調升至每節660元。
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此舉為鼓勵優秀教師投入課輔及學藝活動,確保學生學習品質。教育局強調,寒暑輔與課後輔導應秉持學生自由參加原則,內容以補救教學及多元藝能活動為主,不得教授新進度,成績亦不得列入學期成績。經濟弱勢學生方面,低收入戶免繳費用,清寒學生由校訂定減免機制,教育局將不定期訪視督導。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對此表達失望。工會指出,桃園市已追溯自今年2月23日生效,差額由市府補助,台中市府未見賢思齊,執意自7月才調升。工會也批評,此次調幅僅比照教育部調升兼任代課教師的1.2倍比例,未依勞工加班費標準乘以1.33倍計算;此外,幼兒園課後留園及國小課後照顧鐘點費均未調高,形同教師勞動被「廉價化」,呼籲市府應將所有教育階段教師加班時段的鐘點費一體調增。
教育局回應,課輔與寒暑輔鐘點費涉及各校收費標準及家長繳費機制等行政流程,經整體評估後決定以7月1日為新制實施期程;課輔性質與勞基法加班不同,本次調升比照教育部比例,將持續蒐集意見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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