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去年底調高導師加給並回溯至9月生效
- 特教加給去年6月核定,今年2月才生效,未回溯
- 11個教師工會批「早核定、晚生效、不回溯」差別待遇
- 工會呼籲行政院比照導師加給辦理回溯[1]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於114年12月31日宣布調高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及鐘點費,並回溯自114年9月生效。然而,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11個教師工會今(30)日發布聯合聲明指出,特教加給調升案早在去年6月就已核定,卻拖到今年2月才生效,且至今未核定回溯,形成「早核定、晚生效、不回溯」的情況,質疑對特教教師差別待遇。
台教產特殊教育策略中心執行長鍾正信表示,導師加給回溯值得肯定,但特教加給核定更早卻延後生效,導致同樣是教育現場教師,待遇調升出現不同標準。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戴世麒則指出,特教教師工作負荷與專業要求高,待遇調升不應出現「一國多制」[1]。
11個工會呼籲行政院立即核定特教加給回溯措施,落實待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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