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教產及12個教師團體籲軍公教調薪至少10%
- 15年來軍公教僅調薪4次,累計調幅約14%
- 同期基本工資累計調幅逾57%
- 教師團體要求優先調升學術研究加給20%
- 呼籲推動「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立法制度化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教育部今日召開「2027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及12個教師團體與會,呼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建立透明、制度化的調薪機制,並主張教育人員調薪幅度至少應達10%。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軍公教調薪機制缺乏法制化依據,調薪時機與幅度往往取決於行政決策。她指出,民國60至80年代曾出現單次調薪20%的情況,但迄今約15年間,軍公教僅調薪4次,累計調幅約14%,平均每年不到1%。相較之下,基本工資已從2012年1萬8780元提高至今年2萬9500元,累計調幅超過57%[2]。
全教產指出,現職教師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2021年起由12%提高至15%,教師個人負擔增加3個百分點,近年調薪幅度往往被退撫提撥增加及物價上漲抵銷,加上房價、租金、能源及民生消費支出持續增加,教育人員實質所得面臨壓力[2]。
參與座談會的12個教師團體提出兩項核心訴求,包括優先將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升20%,以及明年度整體調薪幅度不低於10%[1]。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郭彥成指出,現行待遇調整主要依據行政院訂定的「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缺乏法律明確授權,主張加速推動「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立法,避免淪為「黑箱作業」[1]。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瑋真表示,應參考「最低工資法」精神,將CPI、平均薪資、經濟成長率及民生物價等客觀指標納入調薪依據,由制度決定調幅,而非由行政首長裁量決定[1]。澎湖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王銘聖則指出,近年物價持續上漲,教師實質購買力受影響,應透過合理調薪回應教育現場需求[1]。
教師團體也引用國際案例,指出英國、新加坡、澳洲及南非等國近年均陸續調升教師薪資,以因應高生活成本及師資流失問題[1]。教育部則表示,教師待遇調整涉及軍公教整體薪資政策,相關事宜由行政院統籌規劃,教育部會將教育團體意見反映給行政院及人事行政總處參考[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