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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團體籲待遇調整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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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台教產法制化調薪軍公教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立法院3日舉行軍公教待遇調整法制化公聽會,朝野有修法共識
  • 全教總要求建立每年定期審議制度,納入CPI等客觀指標[2]
  • 台教產:近10年軍公教僅調薪14.7%,遠低於人均GDP增幅72.6%及物價漲幅21.92%[1]
  • 台教產主張比照「最低工資法」建立法制化機制[1]
  • 考試院擬改考績為3等第,軍公教團體憂淘汰程序缺乏正當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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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公視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3日舉行軍公教待遇調整法制化公聽會,朝野已有修法共識。軍公教團體在會中呼籲建立每年定期審議制度、加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等客觀指標,並將基層代表納入待遇審議委員會。

全教總副理事長張瓊方指出,政府雖稱每年有檢討,但檢討方式不明確,主張審議委員會中至少三分之一或過半數應為基層公務人員代表。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吳蔚宸則認為,若調薪制度不佳,無法吸引優秀人才,僅能吸引「不想餓死的人」[2]。

台教產同日發布聲明,以數據佐證軍公教調薪落後經濟成長。理事長郭彥成指出,2016至2025年間人均GDP由2萬2865美元成長至3萬9477美元,累計增加72.6%;最低工資10年間調幅達44.22%;但軍公教僅於2018、2022、2024及2025年調薪4次,累計調幅14.7%,甚至低於17項重要民生物價指數21.92%的漲幅[1]。

台教產秘書長李雅菁批評現行機制有3大問題:未納入基層代表、審議過程不夠透明、審議結果僅供行政院參考缺乏拘束力[1]。台教產主張比照「最低工資法」建立法制化機制,設置常態性審議會,明定CPI等客觀指標,並建立固定審議時程與資訊公開制度[1]。

針對考績制度,考試院擬將現行甲等75%天花板改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3等次。中華民國公教軍警消聯合總會副總會長高誓男擔憂,降級、免職等重大懲處缺乏正當法律程序;前台北市政府人事處長程本清則肯定改為3等第,但提醒須避免主管個人好惡影響評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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