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人志願役加給3萬元及警消所得替代率80%未編入明年總預算
- 張惇涵稱最晚10月與立法院溝通配套方案
- 顧立雄透露軍人加給政策8月底前對外說明
- 行政院已就相關修法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及暫時處分
- 在野黨立委批評卓榮泰食言,呼籲保障軍警消待遇
軍警消加薪預算未編入明年總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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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明年度(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將於8月20日由行政院會通過,據了解,軍人志願役加給增至3萬元與警消所得替代率調高至80%的相關預算並未編入。此舉引發在野黨立委批評,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則表示,行政院會依照朝野協商決議,最晚在10月跟立法院溝通。
張惇涵今(6)日赴立法院協商預算前受訪表示,明年度總預算已籌編到最後階段,今年度總預算仍在審查。他說明,行政院已宣布軍公教加薪方案:今年7月1日起主管加給、專業加給各加2000元,明年公務員調薪4%,合計後明年公務人員可加薪5.88%至9.88%。今年7月實施的部分,待今年度總預算審查完畢後,行政院將提追加預算回溯辦理。至於朝野協商時所提的配套方案,行政院會依決議最晚10月與立法院溝通。
國防部長顧立雄昨(5)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時透露,軍人加給政策已與行政院人事總處協調幾近共識,8月底前會對外說明。他強調,國軍各項加給後續將依勤務繁重程度檢討調整,最終定案時會一併發布。
在野黨立委對此表達不滿。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曾承諾針對軍人與警消待遇及退休金提出政院版本,呼籲卓不要食言。國民黨立委羅廷瑋、羅智強則指出,國軍編現比不足,志願役寧願賠錢也要退伍,凸顯待遇問題已影響國防安全,呼籲賴清德總統重視軍公教尊嚴與待遇。
行政院官員則說明,政院已分別就「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條文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及暫時處分,主張相關修法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官員強調,若憲法法庭認定合憲,政府即依程序編列預算;若認定違憲,則依判決辦理。朝野協商內容並未要求一定照案編列預算,行政院的檢討報告將在立法院要求的期限內(10月15日前)提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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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中,國民黨立委馬文君進一步揭露,行政院在115及116年度預算均未編列相關經費,並質疑行政院「選擇性執法」。她指出,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已由行政院長卓榮泰、國防部長顧立雄共同副署,總統於114年6月27日公布施行,法定程序已完成,行政院應依法編列預算,而非自行認定違憲、拒絕執行[8]。馬文君並指出,116年度總預算歲出逾3.6兆元,較前一年增加近1兆元,且規劃還債1930億元、未新增舉債,顯示政府並非無財政能力[8]。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7)日受訪時表示,照顧軍警消不能只是口號,中央應付諸行動,給予實質支持[7][6]。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6)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政府已將明年軍公教調薪4%編入總預算,且去年已核定國軍各項待遇調增(如志願役勤務加給最高調50%、戰鬥部隊加給最高140%),均已編入明年度預算。她並呼籲立法院儘速完成今年度總預算審議,避免新舊兩本總預算同時出現在立法院的「驚人記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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