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幼課後延長照顧補助時數由2小時增至3小時
- 新制9月1日起生效,照顧時間可延至晚間7時
- 第3小時鐘點費補助提高至最多500元
- 台教產憂人力不足,外聘困難恐變相加班
- 教團籲建立需求評估機制,不應強制開班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教育部修正「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自9月1日起,課後延長照顧補助時數由最多2小時延長為3小時。公立幼兒園通常下午4時下課,過去補助開設2小時課後照顧至晚間6時,對都會區雙薪家庭仍嫌不足,新制將照顧時間延長至晚間7時。
教育部同步提高補助基準:幼兒園每增加一名照顧人力,最高補助新台幣85萬元;鐘點費及加班費扣除家長繳費後的差額,前2小時最多補助400元,第3小時提高至最多500元。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教產)等9縣市工會發布聯合新聞稿指出,政策雖回應托育需求,但下午至傍晚時段不易招募人力,外聘人力不足時恐回歸現職教保人員,形成變相加班。台教產建議全面檢討延長照顧鐘點費,並建立需求評估機制,優先服務確有托育需求的家庭,若無法招募適當人力或現場條件不足,不應強制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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