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同學會重逢偷吃人夫 小三遭判賠30萬

已沉寂
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不倫戀侵害配偶權同學會賠償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女子小涵同學會重逢舊識阿傑,發展不倫戀
  • 正宮小婷二度發現後提告求償100萬元
  • 小涵辯稱不知對方已婚,遭阿傑當庭打臉
  • 法院判決小涵須賠償30萬元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報導)

一名女子小涵在國中同學會與舊識阿傑重逢,明知對方已婚仍發展不倫戀,遭正宮小婷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小涵須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婷首次發現丈夫外遇後曾訴請離婚,因阿傑坦承錯誤、誠懇道歉,雙方決定復婚。但小涵未斷絕聯繫,仍與阿傑頻繁往來並多次至飯店幽會。直到阿傑因病住院,小婷代為保管手機時,發現大量親密對話與影片,氣得提告。

法院審理時,小涵辯稱阿傑曾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強調自己不知對方已婚。但阿傑當庭打臉,證實小涵早在民國109年私下翻閱其皮夾時,就已看過他再婚的身分證。此外,阿傑中風住院期間,小涵曾傳訊息給阿傑的兒子,要求修改阿傑手機內的通訊軟體名稱,小涵也坦承此舉是為防止元配發現。

法官審酌事證,認定小涵早已清楚阿傑婚姻狀況,辯解純屬脫罪之詞,考量雙方社經地位及侵害婚姻權利情節後,判賠30萬元。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