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虎媽拘禁女兒900餘天,僅給菜粥導致餓死
- 陳姓父親明知卻漠視,為維持夫妻和諧未救助
- 法院認定陳男非幫助犯,改論共同正犯
- 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2年4月,可上訴
- 虎媽詹婦另案由國民法庭審理中
(綜合壹蘋新聞網、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中大甲區詹姓婦人自2023年1月起,強迫21歲陳姓二女兒休學,以電線綑綁門把等方式將其拘禁在房間及浴室內長達約2年8個月,期間僅提供少量菜粥維生,導致女兒長期營養不良,於2025年9月21日至24日間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遺體僅30公斤。詹婦另案由國民法庭審理中。
陳姓父親明知女兒遭拘禁,卻因擔心與妻子發生衝突、為維持夫妻共同家庭生活,默許妻子行為長達2年8月,直至發現女兒死亡才主動報案。檢方原以「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陳男,但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並非僅消極幫助,而是將「拘禁女兒」視為維持夫妻共同生活的必要條件,係以自己共同犯罪的意思不履行作為義務,應論以「共同正犯」。
法院審酌,陳男犯後坦承、符合自首要件,且無前科,但被害人正值青春卻在絕望中度過人生最後數年,所生危險及損害極為重大,依共同犯私行拘禁而剝奪行動自由七日以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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