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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入侵高鐵無線電 釀4列車急煞遭起訴求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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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tra無線電台灣高鐵桃園地檢署男大生鐵路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23歲林姓男大生入侵高鐵Tetra無線電系統,發送GA告警訊號
  • 導致3輛營運列車及1輛回送列車手動急煞,延誤共48分鐘
  • 林男透過陳姓友人取得無線電機及系統參數
  • 桃檢依《鐵路法》起訴林男,具體求刑2年
  • 陳姓友人依幫助犯起訴,檢方建請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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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今年清明連假期間,台灣高鐵Tetra數位無線電通訊系統遭入侵,導致4列車緊急煞車、延誤共48分鐘。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鐵路法》起訴23歲林姓男大生,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年;提供器材的20歲陳姓男子則依幫助犯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透過陳姓友人取得Motorola MTP3150無線電機及高鐵Tetra系統所需的MCC、MNC、GSSI等完整參數。今年4月5日晚間10時27分,林男在桃園高鐵站使用已燒錄參數的無線電機,憑個人經驗猜測使用者ID(ISSI),利用系統無法辨識授權的漏洞入侵頻道。

當晚11時23分,林男在台中高鐵站附近的公車上長按GA(General Alarm)快捷鍵3秒發送告警訊號,導致高鐵行控中心主系統自動轉發GA訊號給附近列車駕駛,造成T1698、T1296、T0565等3輛營運列車及T6497回送列車的駕駛手動緊急煞車停駛,合計延誤48分鐘。

桃檢於4月13日接獲通報,檢察長張春暉指派檢察官鍾瀚逸組成專案小組,4月28日搜索林男桃園、台中住居所及工作場所共3處並拘提到案,查扣無線電機、充電器、SDR接收器、手機及燒錄線等證物;陳男則於4月30日被拘提到案,查扣SDR接收器2支、筆記型電腦及燒錄線。

檢方認定林男觸犯《鐵路法》第68條之3第1項第1款、第3款,對於重要鐵路機構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無故利用電腦系統漏洞及變更電磁紀錄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陳男則涉犯《刑法》幫助無故利用電腦系統漏洞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屬幫助犯,建請減輕其刑。檢方強調,林男僅為滿足對無線電技術的好奇,恣意入侵,導致行駛中列車緊急煞車,嚴重影響旅客權益,因此具體求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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