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央社等4家媒體報導)
彰化縣28歲郭姓男子今年2月於高鐵及台鐵數位客服平台留言恐嚇,揚言殺人、放炸彈,並寫下「賴清德去死」等字句,遭鐵路警察局逮捕收押。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公眾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6月,得易科罰金,扣案2支手機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男於2月25日上午11時至下午3時,在彰化市某醫院內,透過手機連線高鐵AI客服平台,輸入「殺人」、「我要殺人」、「車上有手榴彈」、「賴清德去死」等字句;隔日又分別向台鐵及高鐵客服系統留言「我要放炸彈」、「縱火」等恐嚇詞句。鐵路警察局接獲通報後前往鹿港逮人,郭男坦承不諱,遭裁定收押1個月。
郭男於2026年3月獲釋僅兩天後,又鎖定台北捷運客服系統連續留言恐嚇,自3月29日至4月6日間共留下5次「我要殺人、我要縱火、我準備要放炸彈」等訊息。捷運公司報案後,警方4月6日前往鹿港逮捕郭男,當場查扣作案手機,移送台北地檢署後聲請羈押獲准[1]。郭男辯稱對AI客服輸入、未經OPT認證就不算完成留言,但警方指出內容已存入後台成為明確證據[4]。
彰化地院審理認定,郭男反覆留言恐嚇言論,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考量其犯後態度尚可且未釀成實際傷亡,就雙鐵恐嚇部分判處6月徒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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