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在台中地檢署臉書留言嗆殺檢察官
- 中檢主動簽分偵辦,搜索拘提到案
- 法院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手機沒收
- 黃男辯稱情緒不穩請求減刑遭駁回
- 被害女檢當時正偵辦母殺2子重案[1]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南投黃姓男子今年1月31日在台中地檢署臉書粉絲專頁留言,點名楊姓女檢察官並恫稱「殺死楊XX檢察官」。中檢發現後主動簽分偵辦,指揮警方搜索黃男並查扣手機,偵結依恐嚇罪嫌起訴。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黃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犯案手機沒收,可上訴。
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因看到表弟的判決書情緒不穩才留言,請求依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減刑。中院審酌認為,黃男行為時對外界事物仍有知覺、理會及自由決定意思的能力,不構成減刑要件;且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犯罪情節非輕,判處5月徒刑。
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楊姓女檢察官當時正偵辦台中陳女餵藥殺害3歲、8歲幼子的重大刑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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