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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死5歲兒狠父寄信恐嚇前妻「滅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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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庭基隆看守所恐嚇信簡姓男子羈押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簡男悶死5歲兒一審判無期,從看守所寄信恐嚇前妻「滅全族」
  • 家屬痛批恐嚇信竟能從看守所流出,已提出檢舉
  • 看守所稱依《羈押法》不得任意閱信,對二次傷害深感遺憾
  • 所方已通報矯正機關,將研議強化書信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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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基隆簡姓男子去年5月涉嫌酒後以枕頭悶死5歲親生兒子,今年4月遭基隆地院國民法庭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不料,簡男竟從基隆看守所寄出恐嚇信給前妻家人,揚言「只要我出來,就滅你們全族」「你們全家大小住哪裡我一清二楚,出去後一定滅族」,令家屬陷入極度恐懼。

前妻的弟弟今(1)日受訪時出示恐嚇信,痛批簡男目無法紀。他表示,簡男在庭上曾說「請法官判我死刑,他也不會上訴」,卻在6月1日寄出恐嚇信,家屬無法接受,已提出檢舉。由於一審未判死刑,家屬已提出上訴,檢察官也提出抗告[2]。家屬質疑:「為何這種恐嚇信會從看守所流出來?」並指簡男尚未發監執行,竟能如此囂張[2]。

基隆看守所秘書萬世強回應,依《羈押法》第66條規定,為保障收容人秘密通信自由,看守所對書信檢查原則上屬安全檢查,主要確認有無夾藏違禁物品,依法不得任意閱讀書信內容。該封信件寄出時外觀正常,未發現違禁物,因此同仁無法事先得知內容。看守所對此造成家屬二次傷害深感遺憾與痛心,並予以嚴正譴責。事件發生後,已立即通報目前收容簡男的矯正機關,後續將研議強化書信管理措施,在兼顧法律保障與維護被害人權益間尋求平衡,以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簡男已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北所啟動風險管理及書信管制[3][2]
  • 恐嚇信內容含「如果法官沒讓我家辦喪事」及「哈哈哈」等字句[4]
  • 律師指恐嚇信可能觸犯刑法恐嚇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2]
  • 犯保協會可協助家屬申請保護安全計畫及心理諮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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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東森新聞、公視新聞、中央社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揭露簡男已於事發後被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基隆看守所已通報北所啟動個案風險管理及書信嚴格管制,嚴禁其再利用通信管道妨害民眾權益[3][2]。此外,家屬指控簡男在恐嚇信中寫下「死刑被抗告,如果法官沒讓他家辦喪事,出去就要滅族」,並附上「哈哈哈」三字,質疑其毫無悔意[4]。律師盧明軒指出,簡男信件內容提及加害他人生命、身體,可能已觸犯刑法恐嚇罪,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基隆分會則表示,可協助家屬向警政單位申請保護安全計畫及提供心理諮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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