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男不滿社工處理保護令,致電社會局嗆「想殺人」、「拿槍去市府開」
- 社會局查證後報警,警方循線查獲
- 台中地院認定非情緒發洩,依恐嚇公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社工處理其保護令的方式,於去年9月24日上午致電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話務中心,劈頭就說「我現在想殺人,很想試試看」,並以台語抱怨「我覺得槍拿一拿,去你們市政府開一開就好」。社會局查證後報警,警方循線將張男查獲。
台中地院勘驗通話錄音發現,張男開頭即揚言「現在想殺人怎麼辦」,全程未說明打電話的動機或目的。法官認為,從對話前後脈絡觀察,難以認定這僅是一時情緒發洩,主觀上確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方式恐嚇不特定多數人的犯意,客觀上也足使公眾產生畏懼。考量張男犯後坦承犯行,依恐嚇公眾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