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男在社宅走廊縱火、揮刀、破壞電子鎖及竊取滅火器
- 檢方依放火未遂、恐嚇、毀損、竊盜4罪起訴
- 馬男辯稱點火是消毒、揮刀是因恐慌
- 市府早在去年8月已終止其租約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一名42歲馬姓男子承租東區「台中公園一期」社會住宅,期間多次在公共走廊縱火、揮舞刀棍、破壞電子鎖及塗鴉大門,甚至竊取滅火器,嚇壞同樓層住戶。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終止其租約後提告,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恐嚇公眾、毀損、竊盜等4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馬男自2024年5月起承租該社宅。今年2月4日凌晨,他在走廊潑灑酒精點火,所幸酒精燃燒殆盡未釀災;同日又持刀械在走廊揮舞、咆哮。今年4月,馬男行徑更趨囂張,5日晚間持鈍器破壞社宅大門電子鎖,並塗鴉「中華民國台灣有限企業社」字樣;14日晚間先竊取走廊滅火器,再持刀棍敲擊牆面、持續咆哮,恐嚇同樓層住戶。
馬男到案後坦承客觀事實,但辯稱點火是「消毒」,揮刀是因「覺得房間有人進來感到恐慌」,敲牆咆哮是「想發出聲音讓大家知道沒在做什麼」,拿走滅火器則是「借用」。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指出,馬男承租期間多次被扣點,早在去年8月就已發函終止租約。
檢方綜合監視器畫面、報案紀錄及證人證述,不採信馬男辯詞,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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