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陳男因借錢遭拒,2度前往友人工廠縱火
- 8月5日深夜持殺蟲劑點火燒辦公室
- 8月7日傍晚持汽油精點火,當時廠內有員工
- 嘉檢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陳男坦承犯行仍遭羈押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縣太保市一間傳動零件工廠8月5日晚間發生火警,檢警調查發現,37歲陳姓男子因向經營工廠的友人借錢遭拒,心生不滿,接連2度前往工廠縱火洩恨。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陳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陳男因想買車開UBER,曾向陳姓負責人借錢未還,又2度借錢不成發生糾紛。8月5日晚間10時53分許,陳男潛入工廠辦公室,持殺蟲劑噴灑桌面文件,再以打火機點燃,火勢延燒至電腦、辦公桌等物品,造成部分物品燒燬、碳化,地板及鐵皮牆面遭燻黑,所幸火勢未擴大。
事隔2天,8月7日下午6時8分許,陳男明知當時工廠內仍有員工未下班,仍持機車汽油精朝工廠鐵捲門外的木板及雜物噴灑,再以裝有殺蟲劑的噴罐與打火機點火,火勢延燒至鐵捲門等處,造成物品燒燬、碳化,部分地板燻黑,幸未釀成更嚴重後果。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掌握陳男行蹤,8日清晨前往其住處執行拘提及搜索,將人帶回偵訊。嘉檢複訊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方認定,陳男2度縱火行為各別,分別涉犯「放火燒燬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及「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分論併罰。陳男均坦承犯行,案件移審後仍遭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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