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褚男因租屋糾紛,去年6月到前租屋處潑汽油縱火
- 逃逸時遺留安全帽,順手偷走他人安全帽
- 去年12月又朝普仁派出所丟汽油彈
- 派出所縱火案已判刑3年8月[2]
- 檢方依放火未遂、竊盜等罪嫌起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報導)
桃園市一名褚姓男子因租屋糾紛懷恨在心,去年6月5日上午購買汽油桶,至中壢區復華八街前租屋處,拍打鐵門確認無人在家後,潑灑汽油並以打火機點燃縱火,隨即逃離現場。隔壁住戶察覺後報警,消防人員迅速撲滅火勢,未釀成重大災害。褚男逃逸時慌亂中將安全帽遺留現場,為掩人耳目,順手偷走路邊機車上的安全帽後騎車逃逸。警方根據現場遺留安全帽、汽油桶等證據及監視器畫面,迅速查獲褚男到案。
此外,褚男去年12月29日深夜,因不滿中壢警分局普仁派出所警員曾攔檢他,自製汽油彈朝派出所投擲,火勢隨即被值班警員以滅火器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1]。
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物未遂、竊盜等罪嫌將褚男提起公訴。針對派出所縱火案,桃園地方法院已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