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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張文我兄弟」恐嚇文 男大生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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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隨機攻擊事件恐嚇公眾罪橋頭地院男大生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陳姓男大生轉發「張文我兄弟」恐嚇貼文,遭判刑3個月緩刑2年
  • 貼文稱「下一個地點高雄車站」「12/25有更大事件」
  • 法官不採信「提醒大家」辯詞,認定刻意散布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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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去年12月19日台北捷運發生張文持刀與縱火襲擊事件,造成3至4死、多人輕重傷。事發當晚,社群平台Threads出現匿名帳號發文,宣稱「張文是我兄弟」、「下一個地點高雄車站」、「12/25會有更大的事件」等恐嚇言論。一名陳姓男大生將該貼文截圖,連續15次張貼於北捷事件相關的熱門討論串下方,引發社會恐慌。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公眾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及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陳男坦承註冊新帳號及轉貼截圖,但辯稱是為了「提醒大家注意」,並非想讓民眾更害怕。法官不採信此說法,認為他若出於善意,理應使用慣用私人帳號提醒親友,或在轉貼時附上警語;但他特地申請無個人資訊的空白帳號,轉發時也未附帶任何註記,反而推波助瀾激化大眾恐慌。法官考量陳男無前科且於審理時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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