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台灣高鐵今(25)日清晨因苗栗路段發生號誌訊號異常,導致全線列車延誤20分鐘以上,自上午8時起緊急調整營運班表,衝擊通勤與旅客行程。
多名旅客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抱怨。其中一名謝小姐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她與先生搭乘上午6時52分自台中出發的班次,原訂7時58分抵達台北,最終延誤至9時02分才到站。兩人原訂9時55分從松山機場飛往廈門拍婚紗,因航空公司規定9時15分前須完成行李托運,趕到機場時已9時30分,錯過辦理時間無法登機[1]。
謝小姐指出,原先購買的來回機票約2萬多元,因未能登機只能取消退票,尚不清楚手續費;為趕上當天僅剩的晚間航班,臨時重新購票,費用暴增至4萬多、逼近5萬元[1]。另有民眾發文表示,自己搭高鐵坐了快四小時,人生中第一次沒搭上原定飛機[3]。
高鐵公司針對此事件發布退費標準:延遲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者退還實收票價50%;延遲超過60分鐘以上者全額退費;受影響取消車次且未經使用的車票可全額退費[1]。
網友提醒,有搭高鐵轉機需求的旅客可選擇航空公司與高鐵合作的「高鐵航空聯票」,部分航空公司如華航、星宇航空在重大延誤時可協助改搭下一班航班,但規範不一[3]。
(新增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TVBS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高鐵公司今(26)日公布最新統計,昨日事件影響約18萬人次,為13年來最嚴重誤點,並初步研判原因為更換「轉轍器控制機箱」(SMC)電源模組首度出現異常所致。
## 退費方案細節 高鐵公司宣布,自25日起一年內均可辦理退費並免收手續費。除延遲30分鐘以上退還50%票價、60分鐘以上全額退費外,購買受影響取消車次且未經使用的車票可全額退費;中斷旅程者退還未乘區間票價;持對號座改乘自由座者,一年內可至車站辦理車廂差額退費[8][6]。
## 延伸賠償範圍 高鐵重申,依《旅客運送契約》第28條,賠償以實收票價為上限,機票損失、商務合約等間接損失不在補償範圍內[3][2]。此規範與國際運輸業慣例一致[3]。
## 自保方式 網友分享,透過航空公司官網加購高鐵票(「高鐵航空聯票」),遇高鐵延誤導致錯過航班時,部分航空公司可協助免費改簽[4]。目前合作航空包括中華、華信、長榮、立榮、星宇及中國東方航空[4]。
## 後續處理 高鐵今(26)日已恢復正常營運。公司表示將保存更換後的設備,與原廠及第三方共同釐清原因[5]。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