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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總座聲請撤銷羈押 中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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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致癌油沈怡君泰山蔡國樑食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泰山總經理蔡國樑聲請撤銷羈押遭中院駁回
  • 蔡主張案發時為副總無品管職權,法院認證據顯示有參與決策
  • 法務在群組要求統一口徑,蔡回覆「OK」,法院認定有隱匿事實
  • 蔡與前總經理沈怡君就權責分配互相推諉,仍有串證之虞
  • 兩人繼續收押,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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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中聯致癌油案持續延燒,泰山現任總經理蔡國樑不服遭裁定羈押,向台中地院聲請撤銷羈押。蔡國樑主張,案發時他僅是副總經理,無品管職權,且法務在群組指導統一口徑是個人行為。台中地院認為,蔡國樑與前總經理沈怡君就權責分配至今仍互相推諉,且有隱匿案情、串證之虞,駁回聲請,不得抗告,兩人繼續收押。

蔡國樑主張,今年6月15日品保聯席會議後,品保課副課長將疑似苯駢花超標訊息報告副廠長,並寄送電子郵件給時任總經理沈怡君,再轉寄給當時仍是副總經理的他。他強調,自己當時負責採購、委託加工及銷售,品管問題屬另名鈕姓副總職權,與他無關;副課長轉寄郵件僅因他與中聯總經理余凌冲有交情。蔡國樑指出,直接下令盤點問題庫存、封存及送驗者都是沈怡君,且泰山「食安中心」自沈怡君上任後就未運作,他並非成員。

蔡國樑也說,7月1日升任總經理後組成「油安群組」,法務人員在群組內指導如何對外回應、要求「不能提及6/15」、「請編輯訊息」、「如何回應,請內部統一」,是法務個人所為,他並未授意。他另主張,保險金額達3.2億元,無被高額求償疑慮,也無逃亡可能。

沈怡君則供稱,她自6月25日起已非總經理,所有決策都向蔡國樑請示、報告。台中地院認為,林姓副廠長6月16日寄給兩人的郵件中明確提及「蔡總關心一下,市面上箱油,是否買回?」相關證據顯示蔡國樑對本案犯罪事實並非全然未參與。法院也指出,蔡國樑在法務留言要求統一口徑後回覆「OK」,足認高層有商議隱匿案情、刪除對話事實,且兩人至今仍互相推諉,仍有串證可能,加上蔡國樑長年擔任上市公司高階主管,有相當經濟能力與社會資源,有逃亡可能,因此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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