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妻委託徵信社抓包丈夫與學姊13天內過夜10次
- 丈夫辯稱妻子默許酒店消費,學姊稱不知對方已婚
- 法官認定人夫已婚身分公開,判賠40萬元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嘉義一名人妻委託徵信社,抓包丈夫與就讀EMBA時認識、年長13歲的學姊在13天內密集前往飯店過夜10次,憤而提告兩人侵害配偶權,求償300萬元。嘉義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與學姊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人妻主張,她與丈夫於2016年結婚,育有4名子女,丈夫事業發展仰賴娘家支持。她發現丈夫除接受酒店性招待、購買半套服務外,還與學姊多次打高爾夫球、約會,並有摸大腿等親密行為。丈夫則辯稱,妻子早已知悉且默許其酒店消費,兩人婚姻早有裂痕,妻子於2024年底主動提出離婚,他與學姊僅以同學、姊弟情誼相待。
學姊辯稱,直到訴訟才知人夫已婚,並反控人妻委託徵信社長期監拍,侵害其隱私權。然而,法官傳喚人妻父親出庭作證,其父證稱在任何場合都會介紹人夫為女婿,人夫也會在旁喊「爸爸」。法官檢視人夫與學姊合照,人夫無名指戴有戒指,認定其已婚身分在公開場合眾所皆知。此外,人夫將3支名貴手錶寄放於學姊辦公室保險箱,法官認為若非極為親近,一般人不會將昂貴物品交付他人保管,加上兩人13天內密集過夜10次、有親密肢體接觸,認定關係已超越一般男女分際。
法官審酌三方均擔任多家公司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人妻月收約26萬元,人夫年收約300萬元,學姊月收約10萬元,判決兩人連帶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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