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警局三民區某派出所凃姓員警,遭控利用執行勤務機會,以檢查傷勢為由,要求報案女子脫到只剩內衣,並指示變換姿勢(躺臥、舉手露腋下等)供其拍攝照片,事後更將影像以AI合成為裸照。據了解,遭偷拍女性共7人,其中6案已於上月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性影像相關罪嫌起訴,凃員並於上月27日被市警局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然而,其中一名Y女的案件,因檢方認定「查無照片留存,證據不足」而作出不起訴處分。Y女控訴,當天現場無女警陪同,房內一度只剩她與凃員,對方在她兩度強調「沒有受傷」後仍執意要求脫衣拍照。前立委王婉諭接獲陳情指出,根據卷內資料,凃員當天曾在關鍵時刻關閉密錄器,頻繁開啟手機相簿高達42次,被通知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隨即刪除手機內23張照片,質疑有滅證之嫌[3][1]。
Y女已透過律師聲請再議。高雄市警局今日重申,對違法失職人員零容忍,全力支持被害人依法聲請再議,並將落實檢討執法與稽核機制,強化員警性平觀念教育[3]。
王婉諭則批評,高雄市警局從頭到尾未主動關心受害者,也未告知懲處結果,直到媒體報導後外界才知凃員僅被調職,直至事態擴大才遭免職,呼籲市府主動聯繫被害人提供心理與法律協助[1]。
(新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Y女今日公開控訴高雄市警局說謊。她指出,案發近兩年來,直到昨天(18日)才接到第一通來自派出所的電話,員警還以不耐煩語氣質問「妳到底需要社會局什麼協助?」[7]。時代力量高雄黨部主委王憶恆痛批,高雄市警局長趙瑞華宣稱「全程與被害人保持聯繫」,但Y女從未接獲聯繫,質疑「你聯繫的到底是誰?」[7]。Y女也還原當天遭要求脫衣拍照的完整過程,包括被要求站到白牆前以45度角舉手配合正面及左右側拍攝,且凃員過程中不斷說「不好意思」[6]。高雄市長陳其邁今日對此案做出回應[5]。高雄市警局則否認態度消極,強調承辦人員持續與被害人聯繫,將從嚴追究相關主管考監責任[7]。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