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三民一分局凃姓員警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受理多名女子報案時,假藉「檢查傷勢」等名義,強迫或誘騙被害人脫衣,並用手機暗中偷拍,過程中還刻意關閉警用密錄器。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秘密、性騷擾等罪嫌將凃員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年6個月。高雄市警察局長趙瑞華表示,此案由警方內部主動發現,第一時間已將凃員記一大過並調離現職,檢方起訴後,隨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
內政部長劉世芳19日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高雄市警局已在第一時間完成行政處分,將涉案員警免職。針對後續如何加強性平教育,劉世芳強調,將督促高雄市警局按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落實教導,未來「如何執法、如何正確開啟密錄器等執法面規範」也將嚴格列入教育內容[2]。
高雄市長陳其邁則在市議會宣布三項作為:要求警察局積極保全證據,若查獲新事證立即移送地檢署;全面改組警局性騷審議會,改以外部委員為主,警政行政主管僅從旁協助;社會局主動聯繫被害人,提供關懷與法律諮詢,並全程列管個案進度[2]。趙瑞華局長補充,將從嚴追究該分局相關主管的考監責任。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