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警局,未監督員警長期偷拍
- 近3年8件員警偷拍案涉刑責,98人受害含8名未成年
- 北市警黃仕奇、郭昇翰竊錄81人私密影像,判刑免職
- 高市警凃博旻假檢查傷勢偷拍女報案人,AI合成性影像
- 屏東警劉汶燁假冒警察詐騙3未成年少女取得性影像
- 監委要求警政署檢討員警法治及性平素養訓練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調查近3年多名基層員警涉違法竊錄、販賣性影像等重大風紀案件,發現已有8件涉犯刑事責任,共造成97名女性及1名男性受害,其中8名女性未成年。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7月21日審查通過糾正未盡監督責任的台北市警局,並促請警政署及高雄市警局檢討改進。
台北市警局前警員黃仕奇於2020年10月至2024年7月間,在住家、駐地廁所及同所女警租屋處裝設密錄器竊錄私密影像,2024年7月被女同事發現;前警員郭昇翰則於2022年5月在駐地廁所裝設密錄器,竊錄女同事、未成年人及洽公民眾如廁畫面,2024年10月因檢方偵辦「創意私房」色情論壇案才被循線查獲。據警政署統計,兩人被害人共80名女性(含3名未成年)、1名男性,雖已分別判刑並遭免職,但台北市警局及所屬機關長期渾然未察,監委認定有重大違失。
高雄市警局前警員凃博旻於2024年12月22日假借「檢查傷勢」名義,強迫偷拍女性報案人Y女身體隱私,甚至以AI合成不實性影像。檢方同年12月26日聲請搜索票,翌日搜索扣押手機時影像檔已被刪除,關鍵證據滅失,反映該局內部稽核、報案程序及數位證據保全均有重大漏洞。凃員已於2026年4月29日免職,監委要求高雄市警局重新檢討報案流程,嚴禁員警與報案者單獨密室接觸,落實密錄器全程監管。
屏東縣警局前警員劉汶燁就讀警專時,自2017年起假冒警察詐騙3名未成年少女取得性影像並販售獲利,任職後又違法查詢民眾個資,經判刑1年9月並免職。監委指出,警政署應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落實事前審核、事中勾稽及事後稽核,杜絕濫用警政查詢系統。
監委強調,執法者淪為數位性暴力加害者,重創警察形象,警政署應通盤檢討員警品格、法治素養及性平意識等倫理教育訓練,並落實被害人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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