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凃姓員警要求報案女脫衣拍照,1案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 手機還原顯示刪除23張照片,但內容無法復原
- 另6名被害人案件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 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認定構成權勢性騷擾,已裁罰
- 市警局將凃男免職,支持被害人聲請再議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三民一分局凃姓員警假借檢查傷勢,要求報案女子脫衣拍照,其中6名被害人案件已起訴,但另一起化名Y女的案件,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高雄市警局表示已將凃男免職淘汰,並支持被害人聲請再議。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揭露,Y女與男友在飯店發生衝突後報警,凃員警以檢查傷勢為由要求她脫到只剩內衣拍照。Y女事後提告,但檢方以證據不足不起訴,Y女指控市府與警局未曾關心,已聲請再議。
雄檢說明,113年12月27日搜索查扣凃男手機,數位採證顯示,案發時段他分別有24次、18次開啟相機或相簿;接獲警方來電後,更有42次開啟相簿紀錄,包含刪除23張照片。但因手機資料已遭刪除且無法還原,無從證明照片內容,加上凃男否認犯行,故不起訴。
不過,高雄市性騷擾防治審議會已認定凃男行為構成權勢性騷擾,依法裁罰。此外,凃男手機內另有利用職務違法蒐集其他報案女性身體特徵照片,涉犯個資法部分將另行起訴。市警局強調對違法員警零容忍,已記2大過免職。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