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男去年8月毒駕撞死停等紅燈機車騎士
- 審理期間又再度毒駕被查獲,經通緝才到案
- 家屬與檢方均認其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
- 新竹地院依毒駕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新竹張姓男子去年8月無照毒駕,在竹北市光明六路口撞死停等紅燈的黃姓機車騎士。更離譜的是,案件審理期間他竟再度毒駕被警方查獲,經法院通緝才到案。新竹地院審酌其毫無悔悟之心,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判決指出,張男曾有酒駕前科,2024年8月22日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同月25日上午7時許無照駕車上路。行經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五街口時,先擦撞同向左前方停等紅燈的2輛車,隨後煞車停反誤踩油門加速,撞擊前方停等紅燈的黃男機車。黃男遭彈飛倒地,因顱內出血導致神經性休克,急救無效死亡。警方採集張男尿液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於審理時表示,張男至今未賠償,名下無財產且就業不穩定,未來賠償可能性極低。律師指出,張男吸毒前科過程長,本案前後多次無照肇事,可見吸毒後反覆駕車,犯後無自省,請求從重量刑。檢察官也指出,張男於2025年5月13日又再毒駕遭警方查獲,顯見法敵對意識強烈,毫無悔悟之心,建請加重其刑。
法官審酌,張男審理期間一度未到庭遭通緝,且在審理期間又再度毒駕,毫無警惕悔悟之心。考量其至今未賠償家屬、未獲諒解,且素行不佳,曾犯施用毒品、贓物、竊盜及詐欺等罪,最後重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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