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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撞警車害3警傷 判刑1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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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最高法院毒駕高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李男毒駕遭攔查,時速破百連闖8紅燈
  • 警車打橫擋道遭撞爛,3警受傷
  •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年6月定讞
  • 李男稱與警和解,二審發現一毛未付
  • 另案陳男5月毒駕撞警機車,遭開3槍仍逃脫後落網[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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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中時報導稱李俊賢)於2024年12月間,先在釣蝦場吸食海洛因與安非他命,清晨4時許駕車違停於仁武區八德北路,遭巡邏員警盤查。李男為躲避查緝,以時速上百公里在市區狂飆,3分鐘內連續闖越8個紅燈。

警方啟動攔截圍捕,警車於鳳仁路與水管路口打橫擋道。李男煞車不及,正面撞爛警車,車上3名員警分別受有髖臼骨折、腦震盪、頭部及四肢多處鈍挫傷。李男車輛亦毀損,當場遭逮捕,車上起出多樣毒品。

一審依毒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妨害公務判刑1年,合計1年6月。李男上訴二審,主張已與3名員警達成和解,請求減刑;但高雄高分院傳喚被害員警後發現,李男一毛和解金都未支付,因此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於1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另一起類似案件發生於今年5月1日,陳姓男子(45歲)在屏東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行經高雄鳳山區時因未繫安全帶遭攔查,陳男加速逃逸,5分鐘後在鳥松區神農路遭圍捕時,直接衝撞警用機車,造成員警腳踝挫傷、機車嚴重損毀。員警連開3槍仍被逃脫,3小時後陳男藏身大寮稻田落網。檢方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傷害等5項罪嫌將陳男提起公訴[4][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最高法院駁回李俊賢上訴,毒駕撞警車案判1年半定讞
  • 屏東陳男毒駕衝撞副所長致傷,遭檢方起訴[6][4]
  • 台南任男吸毒騎車遇攔查加速逃逸,所長撲壓制受傷[7]
  • 宜蘭兩起毒駕案,騎士衝撞員警、駕駛藏毒均遭移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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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6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主要補充了李俊賢案判決細節,以及近期多起毒駕案件,但核心事實與先前報導一致。

李俊賢案判決細節補充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維持一審判決:依「駕車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罪」判處1年徒刑,另依毒駕罪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李男上訴主張已與員警和解請求減刑,但二審發現其未支付任何和解金,駁回上訴。

近期其他毒駕案件

  • **屏東陳男案**:5月1日陳男在屏東吸食甲基安非他命後駕車至高雄,因未繫安全帶遭攔查,在市區飆車、闖紅燈、逆向逃竄約5分鐘,衝撞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副所長廖志皓,造成其左腳踝挫傷、警用機車全毀。員警開3槍仍被逃脫,3小時後陳男在大寮區高屏溪堤防落網。檢方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起訴[6][4]。
  • **台南任男案**:44歲任姓男子吸毒後騎車載林姓友人,行經台南安南區時因行車不穩遭安中派出所所長沈昱騰攔查,任男假意配合卻加速逃逸,被所長撲倒壓制,造成所長手腳擦挫傷。二人唾液快篩均呈安非他命陽性,查扣安非他命3包及吸食器,依毒品、公共危險罪移送[7]。
  • **宜蘭兩案**:宜蘭分局員警15日夜間攔查違規機車騎士時,騎士試圖衝撞員警逃逸,造成員警右小腿挫傷、雙側前臂擦傷,警用機車受損漏油。警方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菸彈,唾液快篩陽性。另三星分局17日深夜攔查一輛行駛異常自小客車,查獲安非他命1包及依托咪酯菸彈,駕駛唾液快篩陽性。兩案均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毒品罪移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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