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收留反遭背叛 男偷吃友人孕妻判賠40萬

已沉寂
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侵害配偶權偷情新竹地院精神慰撫金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楊男獲友人父母收留卻勾搭人妻,在女方懷孕期間發生性行為
  • 楊男法庭上嗆「判下來也不給你錢,我還是過得很爽」
  • 新竹地院判楊男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
  • 妻子辯稱當時不知已懷孕,需賠楊男妻子30萬元[1]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報導)

新竹一名楊姓男子因官司纏身,獲友人父母收留至公司上班,卻與友人的妻子發生婚外情,不僅在辦公室親吻擁抱,更在女方懷孕期間發生性行為。友人提起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訴訟,楊男在法庭上嗆聲「判下來我也不會給你錢」、「我還是一樣過得很爽」,新竹地院審酌後判賠4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人夫與妻子愛情長跑8年結婚,楊男當時還包了2600元禮金。楊男因涉犯過失致死罪而有民、刑官司,人夫的父母憐憫收留他在公司上班。不料楊男卻在公司公開場所與人妻親熱環抱,更在女方婚後受孕期間發生性關係。人夫痛心指出,妻子甚至出錢幫楊男買車,並與楊男及其小孩一同出遊,「宛如一家人一般」。

楊男於審理時認罪,其委任律師提出賠償30萬元。但法院審酌,人夫提起訴訟時妻子即將臨盆,婚姻家庭圓滿遭楊男破壞,精神上必受痛苦,認為30萬元賠償不適宜,判決楊男應賠償40萬元。ETtoday報導另提及,妻子辯稱是在楊男家發生性行為,當時不知道自己已懷孕,事發後需賠償楊男妻子30萬元[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