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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發布新令 育孫留停年資可自費併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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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翁曉玲育孫假退撫年資銓敘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銓敘部發布新令,育孫留停年資可自費併計
  • 新令前已育孫留停者,3個月內可申請一次補繳
  • 翁曉玲去年促成刪除育孫假限制,後續發現年資漏洞並督促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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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8)日宣布,經她爭取,銓敘部已於5月27日正式發布新令,未來公務人員申請育孫留職停薪期間的退撫年資,可比照育嬰留停,選擇自費繳納以完整採計。

翁曉玲指出,她參考瑞典政策,2024年率先提出修法,要求刪除育孫假「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的限制,後以主決議方式促成銓敘部於去年刪除限制。但她接獲公務人員陳情,指舊函釋限制育孫留停期間的退撫年資無法自費併計,形同對幫忙帶孫的公務員在退休權益上「變相懲罰」。她隨即督促銓敘部檢討。

根據新令,未來辦理育孫留停者,可選擇全額自費「按月繳納」或「遞延3年繳納」,退休年資完整採計;新令發布前已辦理育孫留停的舊案,自即日起3個月內可申請「一次補繳」;過去限制年資採計的舊函釋同時停止適用。

翁曉玲表示,2017年《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制定時已明定育嬰留停可自費續繳退撫費用,同樣是支持家庭養育下一代,育孫不應被排擠。她肯定銓敘部知錯能改、迅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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