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前大隊長徐宏杰涉貪洩密案,士檢偵結不起訴
- 徐被控收受博弈業者招待飲宴、出國旅遊
- 檢方查無徐洩漏偵查秘密或違反個資法具體事證
- 徐辯稱飲宴出國純屬朋友情誼,否認有對價關係
- 全案4人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前大隊長徐宏杰,遭控涉嫌收受博弈業者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士林地檢署歷經近一年偵查,今日偵結,認定徐宏杰、魯姓友人、潘姓博弈業者及劉姓員工等4人罪嫌不足,均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指出,徐宏杰被控於2018年7月,透過魯姓友人向潘姓業者傳達士林地檢署偵辦博弈案件的地點資訊;同年7月30日,劉姓員工因涉博弈案遭警約談後,魯男邀約徐至酒店飲宴,席間有傳播妹陪侍。此外,徐宏杰2019年2月受潘女請託,協助查詢吳姓民眾個資,事後潘女招待徐及其家眷赴日旅遊,食宿交通費由潘女買單。
徐宏杰等4人到案後均否認犯行。徐辯稱與潘女為好友,飲宴、出國純屬朋友情誼,並未回覆個資查詢,也未向魯男透露偵辦進度。檢方清查相關對話紀錄及筆錄後發現,魯、潘雖曾請託徐協查個資或打探案情,但徐並未實際協助;潘女雖有傳送「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等訊息,但無從證明是徐告知。徐赴有女陪侍場所飲宴固有不當,但查無違背職務行為或行收賄對價關係,全案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