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院駁回退警吳政祐抗告,羈押禁見確定
- 吳男涉行賄北市刑大科偵隊長陳冠良查個資
- 陳冠良被控自3月起查上百筆都更戶個資,收賄逾百萬
- 兩人具警界師徒關係,吳退休後轉任房仲
- 陳冠良已被北市警局記2大過免職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自今年3月起,利用職務機會查詢與案件無關的都更戶個資,提供給轉任房仲的前刑事局副隊長吳政祐,並收受上百萬元賄款。台北地檢署8月1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洩密及個資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獲准。
吳政祐不服裁定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駁回。高院合議庭指出,依卷證資料足認吳男犯罪嫌疑重大,且其近年入出境紀錄非常頻繁,具備輕易遷徙或逃亡能力。吳男雖坦承犯行,但在警詢、偵訊及法院訊問時供述前後不一,與陳冠良說法亦有明顯出入;檢警調取的大量通聯紀錄流向不明,相關共犯尚未到案。合議庭認為吳男供述有避重就輕、維護共犯情形,仍有高度勾串、滅證可能,無法以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原裁定羈押禁見並無不當,予以駁回確定。
陳冠良與吳政祐早年同在刑事局任職,具師徒關係。吳政祐退休後轉往房仲業,因處理產權複雜的都更案,請託陳冠良查詢房產所有人個資。檢方懷疑陳冠良共協查上百筆個資,並收取逾100萬元不法酬勞。台北市警局已召開考績會,將陳冠良一次記2大過並予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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