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科偵隊長陳冠良涉洩個資給退休警官
- 查詢筆數至少數十筆,疑有對價關係
- 檢方聲押禁見兩人
- 北市刑大記陳兩大過並報請免職
- 吳政祐為陳冠良警界師父,現從事房仲業
- 吳政祐過去曾因酒後警槍失竊、酒駕被辦[5]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陳冠良,涉嫌自今年3月起,利用警用系統查詢民眾個資,提供給已退休、現從事房仲業的前刑事局警官吳政祐。北市警定期勾稽員警查詢紀錄時發現異常,主動通報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警15日早上同步執行搜索及拘提,將兩人帶回。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有羈押必要,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市刑大同日召開考績會,一次記陳冠良兩大過,報請警察局逕予免職。
檢警初步認定,陳冠良涉嫌貪污、洩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據了解,查詢筆數至少數十筆以上,且疑有對價關係。吳政祐是陳冠良踏入警界時的「師父」,兩人多年來維持師徒情誼。吳政祐過去曾任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三隊副隊長,退休後轉往房仲相關工作。檢方後續將追查個資流向及是否涉及對價關係。
吳政祐過去曾兩度因酒惹禍:20餘年前赴台中辦案時,酒後在車內睡著、警槍遭歹徒偷走,事後遭記過調職;2016年在台北酒駕遭逮,依公共危險罪送辦[5]。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7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院16日下午開庭審理逾2小時,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兩人羈押禁見。陳冠良深夜上囚車畫面曝光。
聯合報獨家報導,陳冠良利用與北檢林姓女檢察官的長期合作信任,以辦案發函為名,夾帶調閱上百筆個資,每筆收賄1萬元,不法獲利逾百萬元[11]。林姓女檢察官近日發現調閱資料異常,主動詢問,陳冠良自知瞞不住,向市刑大大隊長丁靖報告並口頭請辭,但未獲准[11]。全案從立案到偵查不到5天[11]。陳冠良向上司坦言「對不起長官」[11]。
中時電子報報導,查詢對象為都更戶個資[5]。聯合報另指出,吳政祐交往複雜,約5年前離職轉任房仲,常與詐團及幫派兄弟聚會,疑為開拓客源而請託查詢特定房產所有權人個資[11];檢警後續將追查吳政祐查詢個資與炒房有無關聯,以及賄款背後是否有藏鏡人[4]。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