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警界爆發重大醜聞,第二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嫌持有及施用毒品,並遭一名女子指控性侵。台中地檢署於6月27日指揮搜索其辦公室及住處,查獲安非他命4小包及吸食器一組,並將陳男拘提到案。檢方偵訊後,認定其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於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性侵案的受害人疑為陳姓小隊長的女線人,兩人因一起毒品檢舉案相識,案件破獲後逐漸熟識,偶爾私下相約。女子日前報案指控遭陳男性侵,警方起初存疑,但後續查獲多項事證[6]。陳男被查扣的毒品為安非他命[6]。
台中市警局表示,陳姓員警於今年5月27日才調任二分局,工作內容為偵查隊專責值日,多為協助案件移送文書作業,未實際偵辦刑案[3]。由於其行為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市警局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召開考績會後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3]。後續將追溯毒品來源[3]。
(新增TVBS新聞、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重點為分局於6月3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對陳姓小隊長予以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揭露其從警31年、去年甫升小隊長、今年5月才從六分局調至二分局,以及其曾獲表揚好人好事等背景細節。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長王國峯於30日下午記者會說明,陳男調任二分局僅約一個月,工作為專責值日、協助文書作業,未實際偵辦刑案。因涉毒品案罪嫌重大,嚴重損害警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4項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陳男從警31年,已婚育有子女,去年因績優從偵查佐升任小隊長,今年5月自六分局調至二分局。其在六分局期間曾因公文進度落後被記申誡一次,返回二分局後即被列為須注意人員。此外,陳男2024年曾因成功勸導抱瓦斯輕生民眾,獲時任市警局長李文章表揚好人好事楷模。有員警透露,陳男行事作風不甚細膩、工作態度較隨性,對其出事不感意外[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