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第六分局王姓所長遭女警指控性騷,13日已調離主管職
- 局長吳敬田撂話若達兩大過標準就免職
- 上月第二分局小隊長才因性侵、毒品案遭兩大過免職
- 吳敬田要求幹部潔身自愛,已婚追求未婚同仁應及時陳報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市警界近期接連爆發重大風紀案,繼第二分局陳姓偵查小隊長上月底因涉性侵、毒品案遭「兩大過免職」後,第六分局又爆出王姓派出所長遭所內女警指控性騷擾。市警局長吳敬田今(15)日在周報中對此撂下重話,明確指示若調查結果符合考績法一次記兩大過要件,就應依法免職。
據了解,王姓所長已婚,在警界被視為前途看好的「明日之星」。近日遭所內年輕女警提告性騷,傳出王員在女警與交往男友分手期間予以關心,雙方一度互動,但女方後來不願繼續,王仍持續傳訊,女警不堪其擾提出申訴。市警局13日火速將王調離主管職務,15日起生效,後續將依性平調查結果究責刑事及行政責任。
吳敬田今日主持周報時特別提及此案,要求依規定徹查。若最終認定情節符合考績法第12條相關「一次記兩大過」要件,就應依法免職。由於王具有幹部身分,局長態度格外強硬,讓與會幹部也感受到市警局整頓警紀的決心。據聯合報報導,在場與會者雖略感詫異,但隨即意識到吳對警紀的要求與重視程度,不排除以殺雞儆猴方式要求幹部「潔身自愛」[1]。
吳敬田並提醒,市警局女性同仁已超過15%,職場性別意識與權益保障日益受到重視,各級主管在領導統御上,言語、行為都應謹守分際,避免不必要肢體接觸。對辦公室戀情也應妥適處理、適時輔導,尤其已婚者追求未婚同仁等敏感情況,更應及時陳報調查,「不宜鄉愿」,以免衍生爭議、重創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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