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縣長官邸王姓駐衛警遭控婚外情並帶女方進官邸
- 女方指控多次在官邸發生關係,男方否認僅唱歌1小時
- 竹北分局記過2次、申誡1次,調離官邸職務
- 王員另因給看槍照遭申誡一次[3]
(綜合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竹縣長楊文科官邸王姓駐衛警遭爆料婚外情,並多次帶女方進入官邸發生關係。竹北分局今(2日)表示,已將王員調離原官邸警衛職務,記過2次,另就其他違規事項核予申誡1次及教育輔導。
女方指控,王員明知其已婚仍追求,交往期間另與他人結婚,疑似始亂終棄,且多次帶她進入官邸發生關係,後期更出現情緒失控、暴力傾向及恐嚇行為。王員則反駁,僅在去年1月縣長與家人出遊期間,因女方請託短暫使用官邸KTV設備唱歌約1小時,並未發生性行為,且當時仍有工作人員與訪客可能進出[1]。王員另反控女方善於情緒勒索,曾立下「不平等合約」規範雙方與法定配偶的性行為次數及休假送禮等事項[3]。
竹北分局表示,本案屬員警個人感情糾紛,與警衛勤務執行無直接相關。經調查,王員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依規定記過2次,另就其他違規事項核予申誡1次及教育輔導,未經核准讓女子進入官邸一事亦將嚴懲記過以上處分,相關懲處已報請上級機關核定。
(新增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中央社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揭露王員與L女間簽訂的3份合約書,內容極為驚世駭俗。其中一份「性愛合約」多達22條款,規定王員每週只能「為人夫」1次,L女可「為人妻」3次,每次履行義務後3小時內須向對方報備;另禁止王員在臥房外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口交、指交均算在內[3]。合約還禁止王員與妻子有親密合照、牽手、摟抱,手機雲端不得出現妻子影像,每月須給L女「安太座」基金500元,且禁止給妻子零用金[3]。另一份「迪士尼合約」則要求王員此生不得帶妻子去任何迪士尼樂園、不得與妻生子,換取L女不向警局檢舉[3]。L女強調合約是王員為挽回她而簽,條文經雙方討論擬定。
此外,壹蘋新聞網獨家報導,L女指控曾懷了王員的孩子後流產,且已對王員提告[1]。王員則反控L女情緒勒索,並出示合約為證。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