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警六分局王姓派出所長7月12日遭所內20多歲女警提告性騷擾,市警局翌日火速將他調離主管職,改派和平警分局任非主管職。六分局隨後成立性騷擾防治申訴案件委員會,由分局科室主管與基層同仁等11人組成,歷經約三週調查,上週結果出爐,認定「性騷擾不成立」,書面報告已寄送雙方當事人,並同步通報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雙方若對結果有異議,可向公務人員保訓會提出申訴。
據了解,王姓所長從警近20年,已婚,因工作績效獲肯定,被視為「明日之星」。他疑因對女警有好感,得知對方情傷後主動關心,雙方曾互通訊息、相約吃飯,後續女警不願繼續,王仍持續傳送文字訊息,女警不堪其擾決定申訴。王員事後坦認「行為失慮」,但否認外界加油添醋的傳聞。
調查結果出爐後,基層看法兩極。有人認為市警局當初火速拔官,如今應還所長公道;也有人認為,性騷狀況未明前隔離具權勢地位者,是法定程序,並無不公[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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