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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課長遭區長性騷 輕生送醫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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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台中市政府張家銨性騷擾職場霸凌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台中海線某區公所女課長遭區長及男同事長期性騷擾
  • 男同事一天內對女課長強制猥褻十餘次
  • 市府性平會原認定成立,因程序瑕疵遭撤銷須重啟調查
  • 女課長不堪壓力自殺未遂,一度病危
  • 市府被控以「關懷」名義要求交出監視器硬碟,否則以侵占論處
  • 涉案區長被降調至更大行政區任副區長,議員批懲處過輕
  • 民政局長吳世瑋強調無包庇,已依法處理並調離涉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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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議員張家銨今(21)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揭露,海線某區公所一名女課長長期遭時任區長及男同事性騷擾。區長多次在辦公室對她摸大腿、環抱、手掌觸碰胸部及對耳朵吹氣;另一名男同事更在一天內對她強制猥褻十餘次。張家銨在議場播放監視器畫面,顯示女課長遭男同事碰觸時不斷以手阻擋。

女課長向市府申訴後,性平會今年3月原已認定案件成立。但涉案區長以「行政程序瑕疵」為由向考試院保訓會提起訴願,保訓會認定原調查單位(民政局)應為人事處,駁回市府的記過處分,案件須由人事處重新調查。張家銨痛批,市府受理程序不確實導致後續行政瑕疵,要求受害者重新接受調查,根本是二度傷害。

更令議員不滿的是,市府在調查期間曾以「關懷」名義約談女課長,要求交出辦公室監視器硬碟,並稱「若不交出恐構成侵占公物,將受行政處分」。張家銨質疑市府未保護申訴人,反而以霸凌方式對待受害者。女課長在調查重啟後,又遭職場流言中傷,最終不堪身心壓力自殺未遂,一度被醫院發出病危通知。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回應,事件發生後已立即將區長調離現職、降調至其他區公所擔任副區長並記過,另一名涉案男同事也調離,強調市府沒有包庇或吃案。對於要求交出硬碟一事,吳世瑋解釋是副局長前往關懷時提醒硬碟屬公有財物,並表示「可以先複製」。人事處長陳月春則表示,後續調查會盡量避免對申訴人造成二次傷害。

張家銨反駁,區長從偏鄉調往人口數約6倍的行政區當副區長,根本不算懲處;且當時主管並未告知可以複製證據,而是直接要求交出硬碟。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涉案區長葉典慶首度公開否認性騷,稱遭誣告[3][2]
  • 勵馨基金會質疑降調懲戒效果有限[3]
  • 男同事性騷成立後未被調離,被害人仍與加害人共事[1]
  • 市府兩度索討硬碟後,被害人當日即尋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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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視新聞、東森新聞、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涉案時任區長葉典慶[2]首度公開喊冤,稱「根本就沒有性騷這件事」,指控是因將女課長調職導致其不滿,遭對方藉同事事件誣告,強調將反對到底[3]。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主任馬梅芬則質疑,降調為副區長的懲戒效果有限,機關處理不當恐讓申訴人陷入二次傷害[3]。此外,市議員張家銨在質詢中進一步揭露,男同事性騷案經性平會認定成立後,加害人並未被立即調離,導致被害人與加害人繼續共事[1];市府長官兩度以「關懷」名義要求交出監視器硬碟,被害人當日下班後即企圖尋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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