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某所長遭女部屬控性侵,檢方不起訴
- 監視器顯示女方穿便服自行前往辦公室
- LINE對話未直接顯示違反女方意願
- 檢方認定無利用權勢性交具體事證
台東所長涉性侵女部屬 檢不起訴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LINE對話不起訴台東地檢署性侵監視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東某公務機關李姓所長遭女性部屬指控,2024年9月及10月兩度於執行巡邏勤務後,以談話為由將女方帶進辦公室性侵。台東地檢署偵查後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近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李男坦承雙方確有發生性行為,但否認強制及利用權勢,辯稱兩次均為女方自行前往辦公室,且是在合意下發生。檢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及機關內部性騷擾調查資料發現,女方兩次均穿著便服、自行離開寢室前往李男辦公室,與其偵查中所述「穿著巡邏衣服、遭李男在辦公室門口叫過去」等情節不完全相符。
雙方事後的LINE對話也成為關鍵證據。女方曾傳訊「我只知道報了就不可能好了」、「破鏡不可能重圓」等語,李男則回覆「對不起」、「讓你生氣了」。檢方認為,對話並未直接表明李男有違反女方性自主意願的行為。
至於女方主張李男利用上下級權勢性交,檢方指出,法律上須有利用監督、指揮等權勢使被害人屈服或隱忍的具體情形,現有事證尚不足以證明。台東地檢署最終認定李男犯罪嫌疑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