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柳姓副隊長酒後誤認總統官邸為辦公室,要求進入休息遭攔
- 他因酒醉被計程車拒載,下車後遺失手機沿路尋找
- 警方依社維法第68條「藉端滋擾」送辦
- 刑事局記過一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刑事警察局一名二線三星柳姓副隊長,10日晚間與同事及友軍在新北市中和區餐敘飲酒後,搭車欲返回刑事局駐地,途中因酒意上湧被計程車拒載,於台北市中正紀念堂附近下車。柳員下車後發現手機遺失,沿愛國西路徒步尋找,因精神恍惚,先誤闖台北教育大學遭攔阻,隨後走至總統官邸哨口,向駐衛憲兵表明身分並表示「想進去休息」,遭官邸警衛攔下。特勤人員基於維安職責通報轄區警方,中正第二分局員警到場將人帶回派出所。
柳員酒醒後坦承「誤以為」官邸是刑事局本部,對誤闖過程表示「不記得了」。其遺失的手機隨後由熱心民眾拾獲,送交萬華分局武昌街派出所後由他領回。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藉端滋擾」將他送辦,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役或新台幣1.2萬元罰鍰。
刑事局表示已由督察單位調查,對柳員處以記過一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同時列輔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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