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4日下午1時許至埔鹽鄉光明路2段查訪毒品案件,28歲施姓男子見警上門後駕車逃入死巷,見員警緊跟在後,竟強行倒車衝撞。陳國銘閃避不及,雙膝及腳踝遭車輪輾壓,右腳膝蓋骨裂、小腿骨折,緊急送醫手術,預估需休養3個月;趙秉逸在破窗制止時手指遭玻璃割傷,治療後無大礙。兩人負傷忍痛,仍當場將施男壓制逮捕。
警方對施男實施毒品快篩,結果對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呈陽性反應,ETtoday新聞雲另報導其亦對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2]。全案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方5日以涉犯毒駕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溪湖警察分局長曾裕景強調,對毒駕及暴力挑戰公權力行為絕不寬貸,並指出今年迄今已查獲各類毒品案件77人、毒駕25人[2]。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10家媒體報導)
本案出現重大轉折:彰化地方法院5日審理檢方聲請羈押後,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檢警與社會譁然。法官主要理由包括:檢方證據無法確認施男「故意」衝撞員警;施男前案已向檢方報到並獲准易科罰金,難認有逃亡之虞;毒駕部分僅有初步篩檢報告,且施男無毒駕或酒駕前科;施男坦承肇事並表達和解意願[9][6]。
彰化地檢署對此表示將迅速提出抗告[2]。
陳國銘所長術後首度對外發言,心有餘悸地表示:「能保住一條命,冥冥之中絕對有白沙屯媽祖的庇佑!」[14][10]
多家媒體取得監視器畫面:施男見員警包夾,先假意向前駛離,隨即猛倒車,車尾直接撞上陳所長,車輪輾過其雙腳。陳所長倒地後忍痛對空鳴槍1槍示警,趙員持警棍破窗將施男拉下車壓制[12][11]。
(新增三立新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10家媒體報導)
本案出現最新爭議:施姓男子6日晚間在無保請回後,竟「不請自來」手提2盒水果禮盒,突然現身陳國銘所長病房,當面要求和解。所長女兒心痛表示,父親不僅未感受到好意,反而擔心若不答應和解,是否會遭尋仇[12]。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7日證實,檢方已對無保請回裁定提出抗告,並嚴詞批評該裁定「漠視證據、違反經驗法則及社會通念」,強調將務求毒駕屢犯「徹底現形」、阻斷再犯[9]。
彰化地院同日大動作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法院「絕對支持並肯定檢警查緝毒駕」,並透露近期針對毒駕聲請預防性羈押案件,法院裁准件數「已逾10件以上」,以此反駁外界「縱容毒駕」的指控[11]。地院強調,個案裁定是法官依獨立職權所為,不應過度解讀為法院與檢方的對立[11]。
陳國銘所長術後首度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尊重法院裁定結果」,後續將交由律師處理。他並指出,事發時自己與同事均身穿制服執勤,施男應清楚知道攔查者為警察[5]。
彰化市長林世賢在臉書公開砲轟「恐龍法官,台灣社會不能接受」,7日下午號召民眾在彰化市陽明公園集結抗議,並宣布8日將親自前往監察院提出陳情與檢舉,要求調查相關裁定程序是否有違失[6]。
民進黨立委陳素月表示百分之百支持檢方抗告,強調「叫躺在醫院開刀的所長情何以堪」。國民黨縣長參選人魏平政則主張,中央修法緩不濟急,應建構彰化專屬治安防護網,包括升級員警毒品快篩儀器、建立毒品列管人口追蹤機制[10]。
(新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三立新聞等12家媒體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8日表示,毒駕造成的死傷「是我們無法容忍的」[16]。他透露,預計6月17日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提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16][8]。
所長兒子8日還原事發經過,表示施男闖入病房時父親正因頭部不適休息,未與對方接觸。他直言「他把爸爸的腳輾過去,拿什麼誠意對我們家人來說好像都不夠」[14]。家屬最困惑的是「他為什麼會知道病房的位置」,擔憂若繼續住院施男可能再度上門[14]。
多家媒體報導,施男7日晚間手提「一大一小」兩盒水果禮盒直闖病房。所長女兒在Threads發文諷刺「托法官的福,我們今晚面見了施先生的不請自來」[12][11]。所長兒子指出,事發當晚家人外出買晚餐,返回時母親告知有「施先生」送水果,當時父親正在休息,家屬只好先收下[14]。
(新增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9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揭露三項關鍵進展:法務部長鄭銘謙證實兩起毒駕無保請回案由同一法官裁定;另一毒駕案經抗告後已裁准預防性羈押;內政部長劉世芳赴醫院探視所長。
法務部長鄭銘謙8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證實,5月30日江姓毒駕自撞案與6月4日施男毒駕撞傷所長案,兩起無保請回裁定均由「同一位法官」作成。鄭銘謙直言「這是我們沒辦法接受的」,並說明第一次裁定理由為唾液快篩不能作為聲押認定毒駕事由,第二次則認為犯嫌無反覆實施之虞[2]。
在施男案引發爭議之際,5月30日載10桶瓦斯毒駕自撞的江姓男子,經彰化地檢署抗告後,台中高分院撤銷原無保請回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8日重開羈押庭,裁准將江男預防性羈押,當庭簽發押票送看守所執行[5]。
內政部長劉世芳8日由立委陳素月、彰化縣警局長陳世煌陪同,赴彰化基督教醫院探視陳國銘所長。劉世芳得知所長虔誠信奉白沙屯媽祖,特別致贈象徵媽祖鑾轎的「粉紅超跑」刺繡模型及慰問金,並呼籲司法機關從嚴審理[8][7]。
(新增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7家媒體報導)
台中高分院10日撤銷彰化地院對施姓男子的無保請回裁定,發回更裁。二審認定,施男坦承施用毒品駕車並造成員警受傷,且車輪確已輾過所長右腳,加上施男曾有通緝紀錄,原審「難認有羈押原因」的認定尚有研求餘地[11]。彰化地院表示收到卷宗後將立即分案,由承辦法官定期開庭[11]。
行政院政委季連成9日代表院長卓榮泰赴彰基探視陳國銘所長,致贈慰問金[6]。季連成宣布,卓榮泰已指示成立「打黑反毒指揮小組」,由他督導檢、警、調、憲、海巡、關務六大緝毒系統全面掃毒;陳時中、林明昕兩位政委則分別負責精進檢驗與推動修法[6]。
8日晚間員林市區再發生毒駕事件。44歲劉姓男子疑吸食喪屍煙彈後駕車,停等紅燈時全身發抖無法行駛,熱心民眾以肉身擋車報警,遭劉男衝撞輾壓腳部,隨後倒車擦撞後方車輛逃逸[2]。警方9日上午於雲林斗六將劉嫌逮捕,唾液快篩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查扣用過煙彈殼,依公共危險罪送辦[1]。
(新增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三立新聞等7家媒體報導)
彰化地院12日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法官認定施姓男子有再犯公共危險之虞,裁定預防性羈押獲准,當庭簽發押票送看守所執行[10][6]。所長陳國銘對此不願表達意見,僅盼好好休養[9]。
彰化地檢署強調,近半個月來聲請預防性羈押已獲准16件,其中2件為抗告成功後法院重新裁准,展現嚴打毒駕決心[10]。據警方統計,5月23日至6月10日全國查獲毒駕134件,檢方聲押36件中僅准押15件,無保請回高達16件[5]。
一名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出面表示,外界將陳法官稱為「佛系法官」並加以妖魔化實屬不公,強調陳在法律規範內展現獨立審判精神,是一位極其認真負責的法官[8]。
行政院長卓榮泰11日出席警察節慶祝大會時直言,毒販竟無保請回讓他非常不解,強調第一線同仁英勇查緝,司法屏障應作為所有同仁身後最堅強的防線[3]。
彰化縣警局為確保員警執勤安全,展開為期一週的路檢與攔查演訓,加強員警盤查時的安全位置部署,要求同仁避免站在車輛前方、後方等危險區域[4]。
(新增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彰化地院12日上午重開羈押庭,裁定施男預防性羈押獲准,當庭簽發押票送看守所執行。法院說明逆轉關鍵在於檢方抗告後補提的「尿液檢驗報告」:報告顯示施男體內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濃度已超過行政院公告標準,正式構成刑法毒駕罪要件,犯罪嫌疑重大[6]。加上施男遇警盤查時逃逸拒捕、駕車衝撞造成骨折等行為,法院認定有逃亡及反覆實施毒駕公共危險之虞[6][1]。
警政署長張榮興12日下午前往陳國銘家中探視慰問,關懷術後恢復狀況,強調警政署絕對是第一線同仁最堅強的後盾,重申「毒駕零容忍」立場[5][4]。陳國銘對收押結果表示尊重,僅盼好好休養、早日重返工作崗位[3]。
針對外界將原審法官陳德池稱為「佛系法官」並加以妖魔化,有前同事出面力挺,強調陳在法律規範內展現獨立審判精神,是一位極其認真負責的法官[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