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毒駕撞傷警無保請回 彰化市民怒轟法官

已沉寂
4報告35篇9家追蹤自
彰化林世賢毒駕法官陳國銘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毒駕嫌犯撞傷所長後獲無保請回,引發公憤
  • 彰化市長林世賢號召民眾在陽明公園抗議[2]
  • 民眾痛批法官「縱放毒駕閻王找上門」[2]
  • 林世賢已向監察院檢舉,要求調查法官違失[2]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縣警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日前盤查一名通緝犯時,遭對方開車輾壓雙膝及腳踝受傷,男子毒品唾液快篩驗出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方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公憤。

彰化市長林世賢今天(7日)下午號召大批民眾在陽明公園手持自製標語看板,理性表達抗議。民眾痛批法官是「恐龍法官」,並持標語轟「縱放毒駕閻王找上門」[2]。林世賢表示,他父親年輕時也曾擔任派出所長,身為警察子弟,更能體會基層警察的風險與壓力[2]。

林世賢已前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探視負傷的陳國銘,表達敬意與感謝,並強調已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要求調查法官是否有違失[2]。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兩案無保請回均由同一法官陳德池裁定[12]
  • 法務部長鄭銘謙證實並表示無法接受[10]
  • 檢方已提出抗告[10]
  • 瓦斯車毒駕案今日已改裁准預防性羈押[8]
  • 施姓通緝犯闖醫院送水果遭所長女兒拒絕[12]
  • 法務部擬修法,毒駕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4]
  • 依托咪酯擬升一級毒品,最高可處死刑[4]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8家媒體報導)

兩案同一法官裁定,法務部長證實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8)日在立法院證實,彰化連續兩起毒駕無保請回案均由同一名法官陳德池裁定[12][11]。鄭銘謙表示法務部無法接受此結果,檢方已提出抗告[10]。

裁定理由曝光

鄭銘謙說明,第一案(瓦斯車毒駕)法官以唾液快篩不能作為聲押依據為由駁回;第二案(撞傷所長)法官則認定嫌犯無反覆實施之虞[8][7]。

瓦斯車案已逆轉收押

載運瓦斯桶的江姓被告案,檢方6月1日抗告後,台中高分院6月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彰化地院今日重開羈押庭,已裁准預防性羈押[8]。

毒駕犯闖醫院送水果

施姓通緝犯7日晚間拎水果禮盒闖入醫院,欲與手術中的所長陳國銘和解,所長女兒透過社群向法官喊話「此禮我們無福消受」[12]。

法務部擬修法加重刑責

鄭銘謙透露,毒駕刑責將從現行3年以下提高至5年以下;致重傷由1至7年提高至3至10年;致死由3至10年提高至5至12年;再犯致死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4]。

依托咪酯擬升一級毒品

法務部預計6月17日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4]。

追蹤報導 #3
重點摘要
  • 前檢察官陳宗元揭露檢警請票須「挑法官值班日」亂象[10][9]
  • 交通部主秘盼法官審酌毒駕案兼顧社會觀感[2]
  • 法官陳德池過往曾判罵「龜兒子」無罪、聲請公然侮辱罪釋憲[7]
  • 內政部長劉世芳探視受傷所長,籲從嚴審理毒駕[1]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TVBS新聞、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聯合報、三立新聞等8家媒體報導)

前檢察官揭露「挑法官」亂象

前彰化、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宗元在臉書發文,直言法官陳德池「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10][9]。他揭露實務亂象:心證嚴格的法官值班時,檢警請票人數大減;心證寬鬆者值班時則人潮湧現,「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10][9]。陳宗元指出,搜索票、監聽票無抗告制度,駁回後只能換法官重來;羈押雖可抗告,但二審發回後原法官「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原則無可奈何[10][9]。

交通部盼兼顧社會觀感

交通部主秘沈慧虹今(8)日表示,相信法官裁定不會沒有理由,但盼審酌時能兼顧社會觀感,並確保無保請回後當事人能繼續到案、不繼續吸毒[2]。

法官陳德池過往爭議判決遭起底

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6期結業,長期任職彰化地院刑事庭,專長為毒品與公共危險案件[7][5]。2011年他曾認定以台語罵「龜兒子」未必構成公然侮辱,理由是「烏龜」在民間有長壽、祈福之意,判被告無罪,但二審撤銷改判拘役20日[7]。2023年審理侮辱公務員案時,他引用日本作家山根勇藏觀點主張「粗話是弱者的武器」,向憲法法庭聲請公然侮辱罪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4月判決合憲[7]。

內政部長探視受傷所長

內政部長劉世芳由立委陳素月、彰化縣警局長陳世煌陪同探視所長陳國銘,致贈象徵白沙屯媽祖鑾轎的「粉紅超跑」刺繡模型及慰問金,盼司法從嚴審理毒駕[1]。彰化縣警局建請司法機關衡酌通緝犯反覆實施犯罪與逃亡疑慮,予以羈押並從重量刑[1]。

追蹤報導 #4
重點摘要
  • 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更裁
  • 發回更裁原則上不會再由同一名法官審理[3][1]
  • 律師提醒毒駕後續有五大毀滅性後果[2]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高分院今(10)日裁定撤銷原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彰化地院更裁。法界人士指出,依實務慣例,發回更裁原則上不會再由同一名法官承審,司法院電腦系統分案時會自動註記迴避[3][1]。

律師蘇家宏則提醒,毒駕並非做完筆錄就沒事,後續須面臨刑事追訴、民事賠償、吊銷駕照、社會名譽掃地及家人蒙羞等「五大毀滅後果」[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