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德池法官連2次對毒駕犯裁定無保請回
- 首案毒駕載10桶瓦斯肇事,經抗告後已改裁准羈押
- 次案毒犯倒車輾斷所長雙腿,仍無保請回
- 前檢察官陳宗元批其長期羈押心證過寬,遲早出事
- 陳宗元指強制處分心證差異大,檢警請票得挑值班法官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近日接連兩起裁定引發社會譁然。5月30日,有毒品前科的江男吸毒後駕駛滿載10桶瓦斯的小貨車肇事,驗出安非他命及「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陽性,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遭陳德池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6月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彰化地院昨日上午重開羈押庭,已裁准預防性羈押。
6月4日又發生毒駕案,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查訪施姓毒犯時,遭施嫌倒車輾斷雙腿,體內驗出喪屍及安非他命陽性,陳德池再以「無法確認故意衝撞」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
前彰檢、北檢檢察官、現任律師陳宗元在臉書發文批評,表示這位佛心法官長期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拖到現在都算晚的了」。他回憶在彰檢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他一次。陳宗元指出,不同法官對強制處分聲請的心證程度差異太大,導致心證嚴格者值班時請票人少,心證寬鬆者值班時請票人多,檢警請票還得看值班表挑黃道吉日。他強調,搜索票、監聽票無抗告制度,駁了就沒轍;羈押雖可抗告,但二審發回後原法官仍可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也無法可管。陳宗元表示,極端法官雖是少數,但進入強制處分庭影響極大。
中時電子報另報導,陳德池過去曾判罵人「龜兒子」無罪,基層警界私下封其為「佛系法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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