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市警一分局何姓分隊長疑涉電子遊戲場貪瀆弊案
- 檢調搜索分局及住處等5處所,拘提輪休中的何男
- 另傳喚遊戲場業者等7人到案,晚間仍在偵訊
- 市警局稱若屬實將從嚴究辦,不庇縱不護短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疑似與連鎖電子遊戲場業者過從甚密,涉嫌洩密、收受不正利益,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張建強今天(9日)下午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站,兵分多路搜索第一分局偵查隊及何姓分隊長住處等5處所,並將正值輪休的何男拘提到案。檢調另傳喚電子遊戲場業者等7人到案釐清,截至晚間9時30分仍在偵訊中。
嘉義市警局表示將全力配合調查,秉持不庇縱、不護短態度,若違法涉貪屬實將從嚴究辦。
(新增聯合報、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7家媒體報導)
嘉義地檢署於11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何姓分隊長及陳姓業者,另林姓被告以3萬元、蒲姓被告以8萬元交保,其餘4人請回。何男從警23年,去年由小隊長升任分隊長,辦案績效優異,曾由偵查隊提報競選今年嘉義市模範警察,但因過去在派出所任職時曾有處分紀錄,最終未獲推選。市警局表示,後續將視檢方強制處分結果從重懲處,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7家媒體報導)
嘉義地院12日凌晨裁定何姓分隊長羈押禁見,陳姓業者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法院裁定理由指出,何男帳戶內有逾1200萬元來源不明資金,且坦承有刪除與業者對話紀錄習慣,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加上尚有證人未到案,認定有羈押必要,自12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何男不服,下周一將委由律師提抗告。
法院同時認定,檢方提出的會計資料及雙方聯繫內容,尚不足以證明雙方有對價關係或金流往來,收賄及行賄部分未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陳姓業者則因涉犯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等罪嫌,考量比例原則後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禁止接觸共犯。
嘉市第一警分局長閻百川表示,將依法定程序予以停職或更嚴厲懲處。羈押庭審理長達7小時,承辦檢察官張建強與何男委任律師王振名為昔日嘉檢同事,法庭攻防成為本案焦點。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