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市警風紀案,陳姓業者涉行賄遭30萬交保
- 檢方抗告遭台南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
- 法院認定證據無法連結「全家顧問」與何姓警官
- 何姓分隊長已遭羈押禁見,停職待查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遭檢舉與轄區連鎖電子遊藝場業者不當往來,疑涉洩密及貪瀆。嘉義檢調搜索拘提何員及陳姓業者到案,檢方聲押何員獲准,但陳姓業者遭嘉義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今(17日)裁定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檢察官主張本案關鍵代號「全家顧問」疑似為何姓警官,但依目前證據,尚無法將「全家顧問」與何員相連結。此外,何員配偶及子女金融帳戶雖有大額來源不明款項,但與檢方所指陳姓業者交付的賄款金額有相當大幅差距,不能據此認定何員即為「全家顧問」。
合議庭認為,陳姓業者涉嫌違背職務行賄罪,難認犯罪嫌疑重大,且無證據證明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難認有羈押原因。原審裁定3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無違法或不當,應予維持。檢方抗告意旨雖補充新事證,但仍屬推論。
據了解,何姓分隊長在警界服務20餘年,原有望提報模範警察。檢方訊後認其涉犯貪污、洩密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12日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已停職待司法調查。同案另有林、蒲兩名被告,分別以3萬元、8萬元交保。
(新增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嘉義市警風紀案出現新進展:何姓分隊長不服羈押禁見裁定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今(18日)裁定駁回,維持羈押禁見,全案不得再抗告。
合議庭裁定理由指出,何員涉犯洩密、包庇賭博場所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其財產來源不明金額高達1288萬元,且何員在警詢時自承有刪除與陳姓業者對話紀錄的習慣,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合議庭也指出,何員身為司法警察官,熟悉檢警偵辦流程,為求脫免罪責,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目前仍有與何員有資金往來之人尚未到案,若讓何員在外,可能利用雲端數位科技刪除相關資訊,導致證據無法保全。合議庭認為羈押處分合乎比例原則,不能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替代,並有禁止接見通信必要,因此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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