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警小隊長周學賢收賄432萬餘元,更一審改判15年
- 包庇色情小吃店及棋牌社,洩漏臨檢情資
- 一、二審原判20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 同案偵查佐劉政繁判4年10月[1]
基隆警小隊長收賄包庇 更一審改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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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警局少年警察隊收賄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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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基隆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前周姓小隊長(聯合報報導姓名為周學賢)被控收受賄賂,包庇色情小吃店及棋牌休閒館,並洩漏警方臨檢情資。高等法院更一審17日宣判,認定周男收賄432萬5800元,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男自2022年2月起,按月收取某小吃店10萬元賄款及每月約2萬元的乾股紅利;2024年起改為每月行賄12萬元。此外,自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周男也按月收取某棋牌休閒館2萬元保護費及乾股分紅。業者每月將裝有現金的牛皮紙袋送至約定咖啡店、周男住處,甚至直接送至少年隊值日室。周男收賄後,除包庇不予取締,還洩漏臨檢訊息,甚至協助業者排除黑道索取保護費[2]。
本案一審基隆地院認定周男收賄427萬餘元,重判20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相同刑度。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認定收賄金額為432萬5800元,分別判處12年與10年6月,合併應執行15年。同案另名偵查佐劉政繁,因接受小吃店消費折扣及告知業者警方勤務資訊,更一審判處4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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