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警陳柏融收賄95萬護航走私加熱菸,二審維持8年刑
- 走私集團自2025年4至9月共26次夾帶9842條加熱菸及805組主機
- 陳員利用職務放行,每條收取50至150元報酬
- 陳員案發後已被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
- 集團首腦楊女等11人獲緩刑,僅陳員上訴遭駁回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報導)
航警局保安大隊28歲警員陳柏融,因收受95萬元賄款,護航以40歲女子楊雅茹為首的加熱菸走私集團,自2025年4月至9月間,共計26次夾帶9842條加熱菸草及805組主機入境。桃園地院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陳員8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沒收犯罪所得95萬2600元。陳員上訴二審請求輕判,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女透過管道結識陳員,2025年4月談妥由陳員利用職務之便,以工作證進入機場管制區,接收集團成員交付的行李並協助夾藏掩護離開;或由集團成員將行李拖至陳員執勤的管制哨,由陳員直接放行,藉此避開海關檢查。事成後,楊女依成功輸入的加熱菸數量,給付陳員每條50元至150元報酬。
2025年9月1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發現陳員將夾帶加熱菸的楊女等人帶往公務門私自放行,當場通報航警向桃園地檢署報告核發拘票逮人,經比對監視器畫面,破獲以楊女為首的11人私菸集團。陳員案發後已被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
楊女及旗下10名成員,分別依《菸酒管理法》判處6月至1年6月徒刑,11人皆宣告緩刑5年,條件是提供義務勞務各100至180小時,犯罪所得一併沒收。全案僅陳員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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