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航警孫一鳴涉收賄306萬護航劣質陸製X光機
- 高院更一審改判12年10月、褫奪公權7年
- 一、二審原判17年6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 陸商女經理李委霖色誘孫一鳴並簽愛情承諾書
- 劣質X光機曾將活貓誤判為鴨賞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航空警察局前股長(二線三星科長)孫一鳴,因涉入中國大陸X光機廠商「同方威視」女經理李委霖的財色利誘,護航採購不符標準的劣質X光機,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28)日宣判,改判孫一鳴12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7年,並沒收犯罪不法所得30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檢方調查,航警局2013年編列7千多萬元,採購X光檢驗儀和X光車,設置於桃園、松山、小港機場及海關。中國籍女業務李委霖為取得標案,透過友人認識負責招標的孫一鳴,來台色誘孫並拍下性愛影片,返陸後仍持續視訊「網愛」,甚至簽下「愛孫警官一輩子」承諾書,保證「不管孫警官體力有沒下降、都永遠陪伴照顧」。孫一鳴為維護李女利益,找國內廠商蔡依仁當白手套,將陸製X光儀送往日本組裝,偽裝成日本貨運回台灣,並於2014年9月驗收尚未通過時即急忙啟用,事後孫收下3百多萬元回扣。
這批劣質X光機因螢幕常出現拖曳、切割畫面,連續2小時畫面錯亂,導致安檢人員判讀失誤,曾發生旅客行李箱內裝有活貓,卻被誤判為「鴨賞」而未檢出的離譜事件。事件爆發後,孫一鳴曾傳LINE給李女稱「調查局要汙蔑我的話,我看逃亡好了」,李女則回覆「好呀,我們私奔吧」[1]。
一審及二審均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孫一鳴1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部分犯罪事實不成立,因此減輕刑度,改判12年10月、褫奪公權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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