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男將手機伸入浴室窗戶企圖偷拍女子沐浴
- 被害女子驚覺後大聲呼救,楊男逃離現場
- 警方調閱監視器逮捕楊男,查扣手機
- 基隆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 楊男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
基隆男偷拍女子沐浴未遂 判刑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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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基隆基隆地院性影像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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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市一名楊姓男子去年9月17日晚間,在仁愛區巷弄內發現一處1樓民宅浴室窗戶開啟,竟將手機伸入窗戶企圖偷拍女子沐浴。被害女子洗澡時驚覺窗外出現手機,立即大聲呼救,楊男嚇得逃離現場,未能成功拍攝。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鎖定楊男身分,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將他逮捕,並查扣手機送鑑識。檢方偵查後認定楊男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基隆地院審理認為,楊男為滿足私慾,趁被害女子未注意時企圖偷拍,侵害他人性隱私及身體自主權,雖未得逞,仍造成女子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法官審酌楊男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或賠償,且大學畢業、職業為廚師、家境貧寒、無前科等情狀,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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