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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男用AI寫悔過書 法官認態度欠佳判6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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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偷拍基隆基隆地方法院悔過書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范男偷拍女子裙底未遂,遭判刑6月
  • 范男用AI撰寫悔過書,下指令「幫我寫的悔過一點」
  • 檢方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 范男開庭前曾上網搜尋精神鑑定申請資訊
  • 手機鑑識發現范男過去5年內多次偷拍他人
  • 遭查獲後去年10月仍另偷拍他人臀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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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基隆一名范姓男子去年7月22日上午在街頭鎖定一名穿短裙的女子,持iPhone手機伸入裙底企圖偷拍,因手機碰觸女子大腿內側導致鏡頭晃動,未能拍到預期畫面,事後將照片刪除。女子察覺異狀後調閱監視器報警,警方循線將范男查緝到案。

范男到案後坦承有拍攝行為,但辯稱受精神疾病影響無法控制自己,並提出焦慮症診斷證明書,另於偵查期間提交悔過書請求輕判。檢警查扣手機後發現,該悔過書竟是透過AI工具撰寫初稿,對話紀錄中還出現「幫我寫的悔過一點」等指令。此外,手機鑑識顯示范男在開庭前多次上網搜尋「精神鑑定報告是否容易申請」等資訊,並將蒐集到的精神鑑定報告內容引用於悔過書中,企圖作為從輕量刑依據。

檢方認定范男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法院審理時,范男自白犯罪,法官考量其行為屬未遂,危害較既遂輕,依刑法減輕其刑,6月29日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此外,手機鑑識發現范男在案發前5年內曾多次偷拍他人,甚至在遭查獲後,去年10月3日仍另偷拍他人臀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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