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男在服飾店假裝挑衣服,偷拍14歲少女裙底
- 路人發現後報警,丁男當場被逮
- 法官因丁男未與被害人和解,判刑1年,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一名丁姓男子去年10月18日晚間在三民區某知名連鎖服飾店內,見一名年僅14歲的國中少女容貌稚嫩,竟假裝蹲下挑選衣服,將手機鏡頭朝上,趁少女不注意時探入裙底偷拍大腿及內褲等隱私影像。丁男行徑被店內機警路人發現並報警處理,當場落網。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丁男坦承犯行,辯護律師主張丁男犯後配合調查,請求酌量減輕其刑並給予緩刑。但法官認為,丁男迄今未能與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拒絕給予減刑或緩刑機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刑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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