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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公視新聞、中時電子報等5家媒體報導)
彰化縣溪湖鎮4月21日發生一起校園周邊偷拍案。31歲無業楊姓男子涉嫌將針孔攝影機藏在鞋內,在超商尾隨一名國中女學生,貼近偷拍其裙底風光長達3分鐘。女學生察覺異狀後告知母親,家長到場報警,楊男一度躲進超商廁所,疑似刪除手機內影像,但仍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
檢警查扣楊男手機與電腦主機,還原後發現其犯案時間恐長達3年,經常在南彰化某圖書館及學校附近超商出沒,鎖定女學生偷拍,受害人人數難以估計。家長憂心影像可能已遭外流或轉賣牟利,檢方正深入追查[5][1]。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楊男涉犯《刑法》妨害秘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檢方訊後以犯行重大為由聲押獲准[4]。
反針孔專家提醒,偷拍鏡頭可藏於0.2公分的開口內,若有人刻意接近、行為異常,應提高警覺[4]。